2018 因公赴港澳台地区交流人员报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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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学院]
点击量:[31318]
因公赴港澳台地区交流人员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赴港澳地区
1)《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原件1份;
2)《武汉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确认件》原件1份;
3)《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本人照片页及签注记录页复印件各1份;
4)《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原件1份;
5)《邀请函》复印件1份及相关票据。
另外,在31-89天的出访人员、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证,需提供上述1)、2)、4)、5)的材料和因私证件或护照的本人照片页及签注或签证记录页复印件各1份;
二、赴台湾地区
1)《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原件1份;
2)《湖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赴台人员名单)/《确认件》(赴台人员名单)/《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赴台人员名单)复印件1份;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本人照片页及Y签注页复印件各1份;
4)《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原件1份;
5)《邀请函》、行程安排表复印件各1份及相关票据。
另外,外籍人士等,需要提供上述1)、4)和5)的材料及相关票据和因私证件或护照的本人照片页及签注或签证记录页。